| 10月1日起,凡与单位有劳动关系的农民工都可参加医保了。昨日,重庆市劳动保障局通报了农民工大病医保实施细则,今年单位每月缴费24元,农民工月缴5元,农民工住院及看特病门诊就可按规定比例报销,最高可报23万元。 中国金融大典
对象:市级统筹区民工
从10月1日起,只要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即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可要求单位参加大病医保。
市级统筹区即渝中、江北、南岸、沙坪坝、九龙坡、大渡口及北部新区、经开区、高新区各类用人单位招用的农民工都可参保。
缴费:单位每月缴24元
每月1日—20日,用人单位可为农民工申报参保。已参加养老保险行业统筹的,到市社保局行业统筹办办理;未参加养老保险行业统筹但在市工伤中心参加工伤保险的,到市工伤中心办理。
用人单位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均工资的1.5%缴费(其中1.4%用于建立医保统筹基金,0.1%用于建立大额医疗互助保险资金)。以2006年月均工资1601元计算,今年用人单位只需月缴24元。农民工本人每月固定缴费5元,由单位代扣代缴。这两个数字,都远低于城镇职工医保缴费标准(今年单位月缴至少86元,个人至少19元)。
[1] [2] 下一页 2007-9-11 8:21:56文章来自中健网524906农民频道2007-9-11 8:21:56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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