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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启蒙话语与现代法律的精神
作为西方现代性开端的启蒙运动,最重要的是重新发现了人,是人权、自由、解放被伸张。与此相关,个人权利成为现代法的精神。例如,张文显即认为,前资本主义法是义务本位法,资本主义法是以权利为本位的,社会主义社会的法则是最新类型的权利本位法。之所以说前资本主义法是义务本位法,“从典型意义上说,前资本主义社会的法是以自然经济、宗法家庭关系和专制独裁为其经济基础、伦理基础和政治基础的”,其义务本位的法的表现是多方面的:第一,法的主要作用是社会控制;第二,法律道德化或宗教化;第三,少数人(剥削阶级)的习惯权利成为人格化的、几乎完全被垄断和通过世袭而获得的特权,而他们应当担负的义务和责任却转嫁给别人(劳动人民);第四,法的体系是诸法合一,以刑为主[15].
张文显认为,在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和民主政治基础上建立的法律制度必然是以权利为逻辑起点、轴心和重点的,具体标志是:第一,以人权、物权、参政权、平等权、诉讼权等权利为基本构成的权利体系在法中占据起始和主导地位,义务是与这些权利相适应,并且是从这些权利中派生出来的;第二,民法取代刑法成为法律体系的主导部分;第三,实行以保护公民权利为目的的法律推理,例如,罪刑法定、无罪推定、权利推定;第四,公民的基本权利被奉为“天赋人权”或“自然权利”[15].自五四运动以来,中国的启蒙话语得到很大普及,“以权利本位主义,易家族本位主义”,“以民权取代君权”,成为响亮口号。中国共产党作为五四精神的继续人,理所当然将解放人民和赋予所有中国人民以平等法律权利,作为了自己的目标。新中国将解放和平等作为了自己施政中最为重要的目标之一,其中的解放,包括妇女解放,给以前从来没有权利的人以平等权利,并通过发展经济、普及教育,为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作了准备。
启蒙话语和现代法律精神,对传统中国社会秩序的维系机制以几乎彻底的摧毁。这个社会中以前最为边缘的人,也敢于拿起平等的武器来诉求自己的权利。举例来说,我母亲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她对我讲起人民公社时期,插队国家干部处事不公平时,引用毛主席的话质问:革命工作无高低贵贱之分,你怎么能够欺负人?!无论这个社会中真正的平等还有多么遥远(三大差别仍然存在),“但是,社会主义文化不再使富人发挥文化上的作用,也不再使穷人面对富人低人一等。也就是说,富人无非只是吃得好点,拥有比较多的钱财,如此而已,……,贫穷不是耻辱,是当时普遍的观念”[16],解放和平等的话语,打破了传统社会的结构性力量,以前发不出声来的人,也发出了自己的声音。新的乡村秩序,要以吸纳这种解放出来的声音为前提。
更要害的是国家法律直达村庄,从而使以前一直在维护乡村秩序中起着极端重要作用的习惯法,失去了合法性基础。苏力在评论法治作为一种规则之治时写道:“真正要实行规则之治,一个非常重要的前提条件是规则之治的治理对象本身要具有一定程度的规则性”[17],问题是,当前中国农村的大部分地区,仍然处于以农业为主,现金收入很少,熟人社会运作的非规则状态,不适合现代法律的规则主治,硬要规则之治,则会产生新的问题。其中以电影《秋菊打官司》和《被告山杠爷》所表达出来的困境为典型[18].
因为农民可以直接诉诸国家法律,农民心中除了法律,不再有任何敬畏,包括对自然、生命及村庄舆论的敬畏时,以权利为本位的法律,会显得极其苍白无力。乡村的民间规矩,就可能不被一些人放在眼中,利欲熏心之徒,想占小便宜之人,就会处处利用法律留下的空白处,来谋取个人的好处,并破坏村庄公共利益。尤其是改革开放以后,阶级斗争话语失去作用,农村社会较普遍出现了不违法,却违反地方规矩的行为,从而破坏了长期以来一直支配着乡村社会正常运转的习惯法。也就是费孝通所言:“法治秩序的好处未得,而破坏礼治秩序的弊病却已先发生了”[19].我们在河南安阳农村调查,农民责怪派出所,说派出所将他们扭送去的小偷关一天或几天就放掉了,小偷又偷,为害乡里。农民认为派出所不严惩小偷,是因为自古警匪一家,派出所让小偷偷东西,然后抓去罚款,罚款再偷,偷了再罚,而农民的生产生活就惨了。但站在派出所一边,小偷“小错不断、大法不犯”,每次偷窃的金额很少,只能拘留几天,不放掉又有什么办法?
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国农村可以以改革开放为界限,分为两个相当不同的时期,前一个时期中国实行计划经济,农村以人民公社为主要制度特征。从某种意义上讲,这个阶段的农村治理模拟了中国传统社会:户籍制度限制了农民的流动,阶级斗争话语与传统社会的族规家法有相似之处(即都是义务本位及可以对少数违规者进行道德审判),生产队大多建立在传统社会自然村的基础之上,计划经济与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也有相似之处等等。虽然人民公社从器物层面彻底打破了中国传统留下来的东西,比如族田、族长、神庙、道士等均作为封建迷信被扫除,但其社会的内在精神却是一致的,传统的力量(比如宗族力量)往往借助派性斗争来予以表达。
改革开放以后,市场经济为导向的发展战略,农村人口的自由流动,消费文化的普及,使老规矩难以发挥作用,人们对未来的预期变得不稳定,人生“兑现”压力加大,农村社会逐渐地由一个熟人社会转变为半熟人社会,传统的价值观被金钱诱惑力所打碎,人际联系迅速理性化[20],地方性的传统和文化,被一个扩展的市场导向和消费导向的大文化所取代。苏力说,社会中的习惯、道德、惯例、风俗,作为内生于社会的制度,凝结了特定社会的环境特征、人的自然禀赋和人与人冲突及其解决的信息,是反复博弈后形成的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必须遵循的“定式”,没有这些非正式制度的支撑和配合,国家法律就缺乏坚实的基础[21].而当前农村社会的快速变动,使得非正式制度缺乏了生长空间,没有非正式制度的支撑,农村仅仅依靠国家机制,能够获得秩序?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2007-2-9 13:25:17文章来自中健网195026农民频道2007-2-9 13:25:17 作者:贺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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