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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大力发展劳务经济,实现农民工资性收入快速增长
十六)推动劳务创收向大规模发展。把推动农民劳务创收作为增加农民收入的突出重点来抓,力争“十一五”期间实现全区农民人均劳务增收占到农民增收额40%以上的目标。强化对农民劳务创收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各级劳务创收组织机构。大力引导农民转变传统就业观念,积极营造农民劳务创收的良好舆论环境。立足区内,坚持农业内部转移与向二三产业转移、就近转移与跨区域转移、常年转移与季节性转移相结合,努力拓展农民转移就业渠道。结合农民技能培训,重点支持农民进入当地基本建设工程、服务业和乡镇企业等就业容量大的领域开展创收,凡在我区的建设项目、服务项目和工业企业,都要尽可能创造条件吸纳当地农民工,逐步实现我区从农民工输入地向农民工输入地和输出地相结合转变,从使用区外农民工向使用区内和区外农民工相结合转变。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信息平台建设,全区所有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要向农民开放,免费为农民提供政策咨询、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鼓励和支持发展为农民转移就业提供服务的各类就业服务组织,加快建立区内劳务输出和输入地用工协调机制。全面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农民工进城就业务工兑现工资、改善劳动条件、解决子女入学、户籍登记管理等政策,实行与城镇失业人员相同的劳动合同、失业求职登记和社会保险制度。把进城农民职业培训、子女教育、劳动保障、管理经费等纳入当地财政预算支出范围,简化农民进城务工、跨地区就业的手续。充分发挥我区向西开放的地缘优势,积极开拓与周边国家的劳务合作,强化劳务出口规范化管理,支持兴办出口劳务中介组织,鼓励企业集团参与劳务出口,成建制输出劳务。
七、全面繁荣农村经济,努力拓展农民增收空间
(十七)突出发展农村第二产业。统筹推动城乡工业发展,合理布局农村工业。重点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和贮运保鲜业,着力提高农副产品加工业、建筑建材业和采矿业在农村经济中的比重。支持乡镇工业企业加快结构调整和技术改造,创新经营体制,增强产品竞争力。立足现有条件,发动千家万户搞家庭加工,发展加工小群体,逐步聚集成为大产业。把推进农村工业化与农业产业化、农村城镇化结合起来,加快农村中心城镇和中心村规划建设,完善小城镇基础设施,改善小城镇投资环境,引导农村工业向中心城镇集中,培育小城镇经济增长点。支持城市工商业和民间资本进入农村搞开发,参与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和农村特色手工业。扶持发展农村建筑施工队伍,积极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和农民新村建设。抓住自治区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的有利时机,引导农民以股份合作制等形式,聚集资金实力,围绕当地石油石化、煤电煤化工、矿产资源开发等重大建设项目,发展配套产业。
(十八)积极发展农村服务业。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鼓励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规定,取消一切不利于农村服务业发展的限制措施,结合农民转移培训,推动农民以家庭经营形式从事个体商贸、餐饮旅游、交通运输和社会服务业。培育农民自己的农产品营销组织,发展各类农产品流通合作经济组织、协会和农村运销大户、农民经纪人队伍,形成一批长年活跃在城乡和区内外的农民流通大军。切实落实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确保农产品运销畅通。积极发展农村现代流通业。以供销社为依托,扩大农村流通网络覆盖面。进一步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双百市场工程”,引导流通企业进入农村搞经营,发展商品代理、连锁经营和物流配送,推动工业品进入农村,进一步繁荣农村消费市场。发展农村信息服务业。扶持发展农产品批发市场,完善市场功能,加快形成农副产品集散中心,发挥农产品市场对农村服务业的带动作用。从2007年起,自治区连续五年每年安排2000万元用于农村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并向南疆三地州和贫困县倾斜。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方,依托自然资源和特色民俗文化,发展“农家乐”等特色旅游,开发观光农业、休闲农业,引导农民围绕旅游景点兴办服务业,培育农民增收的新亮点。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2007-2-10 15:09:39文章来自中健网195358农民频道2007-2-10 15:09:39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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